关于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开展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的通知
科技成果评价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它可以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从而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学会将在广东省科协党组和省科协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和《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6〕1891号通知精神,将本项目作为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的基本业务之一。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成立至今已有三十八年,会员中不乏医学界各学科的领军人物和资深专家。2016年底,广东省科技厅取消科技成果鉴定业务,并指出,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抓住机遇于2017年5月起率先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是全省第一个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省级学会。为此,学会制定了《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暂行办法》、《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成果评价工作流程》、《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至今已圆满完成科技成果评价项目10项。拥有较为雄厚的专家队伍,成熟的工作团队,规范的操作流程。
联系人:姚小兰、许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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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0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暂行办法(1).docx
1 成果评价申请表(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1).doc
2 成果评价工作流程.docx